一位中年和靄的母親帶著年莫七、八歲的小男孩在一條人來人往的熱閙的街上採買,路過了一間麵包店,店內飄出了陣陣的麵包香,櫥窗內整整齊齊地擺著剛作好的各種口味糕點,小男孩站在櫥窗前,佇足不前,目不轉睛地看著可口誘人的蛋糕,口水都快流下來了,母親知道小男孩的心意,也就順著小男孩,讓他挑選了一個最喜歡的巧克力口味蛋糕,當店員把蛋糕包裝好,交到小男孩手上的時候,小男孩雀躍不已,喜滋滋的表情,任何人都可以感受到這個小男孩的開心,小男孩等不及,馬上就要打開包裝盒大快朵頤一番。
但是因為時間已經接近正午,為了避免小男孩誤了正餐,母親就把蛋糕從小男孩的手中拿過來保管,並告訴小男孩說:「我們等到下午再吃好不好?」,小男孩原本如太陽普照的好心情大受影響,立即蹲在路上大哭大閙了起來,硬是不肯起身,大叫:「媽媽壞壞,媽媽壞壞。」,小男孩哭得死去活來,上氣不接下氣,好像受盡了天大的冤屈,因為小男孩的反應太激烈了,路人紛紛側目,母親表情則略顯尷尬,不知如何是好。
剛好這時候一個老和尚路過,把這一幕看在眼裡,突然心有所悟,心想:「這個小男孩在母親買蛋糕給他之前,本來就什麼也沒有,現在母親把蛋糕拿走,頂多也只是回復原本的狀況,也沒損失什麼呀?這有什麼好傷心的呢?」
回頭來想想我們的人生,我們出生時,也是什麼都沒帶來,後來隨著我們成長,擁有的愈來愈多,但是也因為我們擁有愈多,也就愈怕失去。常見的,像是我們會失去金錢而煩惱,失去感情而煩惱,失去……而煩惱等等。我們大多數的人面對失去的反應也像小男孩一樣,在失去的過程中,產生了心中莫大的苦痛,哭喊著、煩惱著,甚至起憤怒的心,報復這個曾經給過我們恩惠的人。但當我們能夠生智慧並且靜下心來好好想想時,就會發現這些外物,就像是小男孩的蛋糕,我們本來就沒有,後來失去之後,頂多只是回復我們本來的狀況而已,又有什麼好苦惱的呢?而且我們的人生到了最後,什麼也沒帶走,什麼也帶不走,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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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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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債務人第一次開庭時未到 我目前該做什麼對自己有利的事嗎?!我可以申請精神賠償嗎?!因為是兩地不同地方 常常又要一早下去南部(四個小時車程)追討又未果 每次下去心情都好沈重 也好疲倦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您可以在開庭的時候聲請法院「一造辯論判決」,請法院就您提出的資料來下判斷,早日結束訴訟程序,以節省舟車勞頓之苦。
精神賠償在請求清償債務的訴訟中,在台灣法院判決上成立的機會不大!
妻欠卡債,夫的不動產會被查封嗎?
回覆刪除您好:
回覆刪除夫妻債務各自獨立,不會被查封!
除非夫有幫忙妻隱匿財產,債權人就可以告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