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芳剛上班回家,發現一封屬名遠○電信公司的郵件,信中提到她已經欠繳六個月的電信費用,如果再不繳納,就要向法院提出訴訟了。阿芳心中納悶:「我又不曾向遠○公司辦過門號,怎麼可能會有電信帳單呢?」阿芳心想:「這該不會又是詐騙集團的新技倆吧?為了安全起見,還是明天向電信公司確認一下好了。」
隔天,阿芳到遠○電信門市部查詢,竟然發現自己多出了一隻未曾辦過的遠○門號,而且該門號也確實六個月未繳費,阿芳嚇了一大跳,究竟是怎麼回事?想請問律師,該怎麼辦?
律師教你怎麼辦?
一、 釐清事實:
(一) 如發生上述阿芳的情況,第一步建議先親自到電信公司作確認,如果確認後,電信公司沒有向您寄出任何信函,也沒有出現任何不尋常門號是用您的名義申請,那就可以確認是詐騙文件,無需理會。
(二) 如果到電信公司確認後,發現確實有門號是用您的名義申請,那就必需先向電信公司申請調出當初的申請書,申請書上會有很多資訊,例如:筆跡、電信公司的承辦人員,申請書上附有何種證件…等等。
(三) 拿到申請書後,確認是否是自己的筆跡,或是其他認識人的筆跡,如果確實不是自己的筆跡,那就是有人冒用您的身份來申請門號。
二、 法律的主張及步驟:
(一) 到電信公司拿到申請書後,向警察局或是地檢署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請警方或是檢方來調查究竟何人為行為人,一般調方都會從申請書上的電信人員承辦人員先作調查。曾經發生過有不肖的電信公司承辦人員或是電信行的人員,利用客戶申辦門號的機會,多次影印客戶的身份證及健保卡雙證件,然後辦理其他的門號,出售給其他客戶。也曾發生過家中的親屬或是認識的朋友,盜用證件,來申辦門號的情形。
(二) 提出刑事告訴後,可先向電信公司寄發「存證信函」,附上已報案之證明,向電信公司主張該門號不是自己申請,而是有人盜用您的身分,請電信公司撤回對您的請求。
(三) 如果電信公司執意提起民事訴訟,向您主張電信費用,您可向法院提出已報案之證明,亦可提出之前之書信、日記、報告等供法院和申請書上的筆跡比對,來證明申請書上的筆跡確實非您所寫。或是向法院來聲請筆跡鑑定。民事法院可能等待刑事告訴調查的結果出來,才作判決。如果金額很小,證據又很明顯的情況,民事法院也可能會依證據直接作判決。
(四) 地檢署如果調查出有不法事證,而偽造文書之人也被查獲,那您就可以向電信公司主張無需償還電信費用。也可以向偽造人提出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
三、 結論:
目前在辦理電信門號或是銀行開戶時,均要求提供身份證、健保卡。較嚴格的還要求本人親自辦理,冒用之狀況已降低不少,但是仍無法避免一些人謀不臧的情況。李律師建議您,欲將身分證及健保卡影印時,記得在影印之證件上,寫上專門特定之用途,例如「本證件僅供辦理遠○電信09××123123門號之用」,或是「本證件僅供辦理國○世華○○信用卡之用」,並加註日期及簽名。這些字最好寫在證件的邊線上或是與影本的底色有些重複,只要不影響識別,對於證件影本的效力都沒有影響。最主要是避免他人把您剛剛寫的字塗去後再作影印。
有時候一些小的動作,就可以避免未來眾多的麻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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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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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師您好,本人也是發生了與上述案例幾乎相同的情況,差別在於電信公司之前是委託債催公司不斷寄存證信函,我以為是詐騙手段就一直沒去理會,近日才收到支付命令,目前我已提出異議,主要是想理解後續的情況一樣是照上述案例處理嗎?因為電信公司已將債權轉移給債催公司,那我還需要至電信公司做調出申請書去報案的動作嗎?還有申請書筆跡鑑定及通聯紀錄等舉證需要我去提出嗎?因為我很確定我沒有申請也沒有使用,而且債催公司居然可以拿到我家的戶籍謄本,他擁有這個權利嗎?還望請李律師不吝指教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因為電信公司只是移轉債務,所有的申請資料還是在電信公司裡,所以如果您要提出刑事告訴或進行其他法律程序,還是必需去電信公司把所有資料申請出來,法院或檢警單位才能依據您所提的資料來進行調查!
李律師您好:
回覆刪除想請問一下,我有朋友13年前(約20歲)證件遺失被盜用資料申辦了兩支手機門號,近期被告知欠費兩萬多元,報警處理也無效,現在想寄存證信函,但是不知道其內容該如何填寫,請問是否能教我該如何填寫才能萬無一失。感謝!
您好:
刪除大概的內容就可以提到說:該門號不是自己申請,而是有人盜用您的身分,目前已經向警方報案,請電信公司撤回對您的請求。並附上已報案之證明。
但是電信公司是否撤回對您的請求,還是要看電信公司,如果將來電信公司向法院提出民事告訴請求費用,您也可以把事實始末告知法院,並提出證據,如果證據明確,經法院判您勝訴,您就不用償還這筆費用了!
李律師您好:
回覆刪除請問:
上個月(2015/3)申請某家電信公司門號被告知16年前欠費(同一月份申請五支門號共欠費6萬元.
但本人30年來從未遷址且16年也從未接獲任何該公司催討信息(電話or存證信函).
請問如何能使該公司還我清白?給予註銷記錄?
謝謝!
如果事隔15年,真的已經不記得了? 簽名又很相似(稍微潦草)怎麼辦?
回覆刪除可以提供層次主張嗎? 1.如本人已不記得 2.即便是,也已經超過消滅時效?
您好:
刪除如果超過15年,您依法是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我想問,我社會勞易,做到一半,但家裡有事,能把時間延長嗎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依《刑法》41條第6項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如果您未能履行完畢,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會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
李律師 想請問因毒品安要被叛勒戒但家裡父親身體不好這樣能改變判刑嗎或要怎麼才能不勒戒呢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如果法院判決要勒戒,就會執行。
父親身體的狀況不是法院會考量的理由。
李律師,想請問如果門市端被客戶蓄意盜辦,該如何處理較為妥當呢?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門市可以針對盜辦的人提出偽造文書及詐欺的告訴,如果有金錢上的損害,可提起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李律師你好
回覆刪除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上禮拜四8/13號被人拿身份證偷偷影印
上面沒任何註記,身份證正本有還我,我之後星期一8/17馬上去辦遺失補發了一張新的,之後經過各方失壓要跟他要回影本,他跟我說已經拿去辦信用卡了,請問這樣我該怎麼做,以防止他又在補辦前盜用我的影本??那假如說他已辦了信用卡我該怎麼辦??
您好:
刪除一、如果他說去辦信用卡,就請他告知是哪一家信用卡,把卡取回,或請銀行停止辦理。
二、辦理信用卡需要有他人的授權才能簽名,否則就是偽造文書,如果對方確實未經您的授權同意去辦理信用卡,在您有充份的證據下,可以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應該會有嚇阻的作用!
李律師你好、我的身份證健保卡影印本被直銷人拿去後、盜辦遠傳門號、後來我被告偽造文書要開偵察庭、真的不是我辦的、而且到今日我還用遠傳門號超過10年、開庭我要注意什麼?謝謝你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被告偽造文書,一定有被偽造的文書,如果被盜辦的門號,不是您的簽名,您可以請求檢察官提示被偽造的文書,先看文書的內容,如果是有人假冒您的簽名,您應該是被害人,而不是被告才是。
您可以先向檢察官表示身分證件被冒用的事實,要求對文書上的筆跡進行核對或鑑定,來釐清事實真相。
李律師你好,因身分被盜用拿去申辦門號經查明 ,遠傳 威寶 台哥大 目前遠傳 台哥大正在被不知名人士正常使用中(台哥大欠費1千多)而威寶說因3月多威寶自己查是盜辦已被停機了,我因2014年11月搬家遷移戶籍地換發身分證,調閱申請表後發現門號申辦日是遠傳威寶在今年2015 1月台哥大4月,但是申辦影本卻是2012年12月未換發之舊戶籍地,這申辦太不合乎邏輯了,現今已報案了,請問我是否要有所動作及如何對承辦人員或公司及盜辦員還有目前正在使用我門號的不知人士做提告及求償呢?謝謝。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如果是威寶自己內部人員盜辦,電信公司內部的門號申請書內,一般都會有記載當時「承辦人員」的欄位,只要知道誰是承辦人,一般都就查出何人為實際的偽造文書人。
如果您已經報案,就請警察向威寶把當時的「門號申請書」調出來,把承辦人員傳來問,往下追查就可以找到蛛絲馬跡。
另外,如果您因被公司承辦人員盜辦而有所損害,可以向公司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律師您好!月中前往新工作報到時,公司要求繳交照片及雙證件影本(身份證與健保卡),當下心有疑慮,雖不願但仍有繳交,不過有在上面註記一個是供某公司申辦勞健保一個是新人報到,但沒做很久便離職,目前因薪資問題公司要求提供帳戶轉帳薪資,因首次工作需要繳交雙證件影本,故很擔心是否會有衍生其他問題與風險,麻煩賜教,謝謝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提供轉帳帳號是沒有問題的,不要把存摺和密碼交給別人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不要讓別人有機會利用您的帳號去做詐騙別人的工具就沒問題!
至於繳交證件的部分,記得在上面載明「作為某某公司…用途」,不要有機會讓人拿您的證件去辦其他您不清楚的事,應該就可以降低風險了!
李律師你好:想請問我妹妹的身份證字號及名字
回覆刪除遭人冒用開罰單,應該怎麼做才能證明清白?另外若是冒用人已過世該怎麼辦!請惠予賜教!謝謝.
您好:
刪除就要看是誰冒用您妹妹的證件,有什麼證人或證據,提出給主管機關判斷,是否採信,就要看您所提出的證據是否有說服力了!
李律師您好:
回覆刪除日前在某電信公司官網辦理手機門號, 雙證件影本忘了加上註記就交給送件員了, 但是有留下送件員的車號姓名和手機號碼等資料
請問若日後遭盜用這些資料具有舉證的效力嗎? 我現在有需要去報掛失或換領身分證嗎? 只憑雙證件影本可以開人頭戶.盜領印鑑證明或辦理融資信貸嗎? 謝謝
您好:
刪除開人頭戶及辦理印鑑證明及辦理融資信貸原則上需要本人到場,所以發生的風險應該不大!
李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我女友大約10年前身份證遺失,當下沒發覺後來過幾天才發現然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但她都沒去掛失,當時已經被冒用申辦兩家電信,全都欠費,導致她都無法用自己名字申辦門號,請問我們該怎麼做才能讓電信公司清除她被冒用身份的欠費資料?謝謝!
刪除您好:
刪除一、如果是被冒用,可以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看是由何人偽造。
二、民事上可能必需對電信公司提出「確認債權不存在」訴訟,勝訴確定後,電信公司才可能把欠費資料除去!
李律師您好 :
回覆刪除小弟之前把雙證件(正本)不小心掉在一位不熟的朋友家,因為工作關係隔了半個多月才去拿(因為在外地上班),請問對方有辦法做什麼嗎?(已經拿回)例如向地下錢莊借錢或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 如果有我該如何處理 ?
您好:
刪除一般來說,現在辦理銀行業務,都要雙證件確認,如果只有身分證,對方能辦的事應該是很有限!
向地下錢莊借錢,對方也是會核對身分,如果真的有不法情事,而且不是您所為或是您的簽名,在法律上對您是不生效力的!
您好 : 是雙證件(駕照 身分證 健保卡)
刪除您好:
刪除就算是雙證件,也是需要本人或是授權書,在法律上才會有效。所以如果對方有去辦什麼不法的事,您如掌握確實事證,可以對行為人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而他所作的法律行為, 您都可以提起確認法律關係無效的訴訟!
您好 :
回覆刪除請問律師一下
如果是自己拿雙證件去抵押借錢
如果對方拿去亂搞又或是當人頭
這怎麼辦 ...
您好:
刪除就算是雙證件,也是需要本人或是授權書,在法律上才會有效。所以如果對方有去辦什麼不法的事,您如掌握確實事證,可以先對行為人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而他所作的法律行為, 您都可以提起確認法律關係無效的訴訟!
你好:
回覆刪除我想請教一下 因我有去購買一台中古車 後來車子出了問題我把車退了 用了父母親的影印身分證沒註明什麼用的 這樣會不會有什麼後續的問題延生
您好:
刪除如果退車的過程中沒有什麼糾紛,一般來說不會有什麼問題。
但是如果雙方有糾紛,而您使用父母的身分證沒有經過父母的同意,也沒有告訴車行,車行有可能會對您提出詐欺或偽造文書的告訴。
李律師你好,有問題想請教:
回覆刪除我有個男友,極少見面,但男友在交往期間陸陸續續會一直匯生活費給我
金額已高達90萬,今天因細故吵架,男友開始追討這90萬元。
但在11/18昨天,男友早在LINE上說:借的錢不用還,藉此看清你這人。(都有截圖存證)
今天又突然發神經說要追回這筆錢,在昨天跟男友要生活費也表明說:
「心甘情願給我生活費的話才給我,不要就別匯給我」。
今天11/19果然又匯3000生活費了。
我有問題想請教律師:
1.在之前鬧分手的時候,我曾說過假如分手我要慢慢還他這筆錢,
但是後來11/18他在LINE上說不需要還了,今天(11/19)又表示說不用還了是氣話,
這樣如果不還錢的話會有法律責任嗎?
您好:
刪除您的問題可以參考我之前的文章「情人分手,要我還錢,怎麼辦?」http://www.tzungsen.com/2014/06/blog-post.html
師您好~
回覆刪除想請教關於身份被盜用辦門號的問題...本人的哥哥去台哥大時被告知他有一遠傳門號欠費十幾年,所以無法再申辦任何門號,但哥哥從未辦過遠傳門號,懷疑被盜辦了去遠傳門市尋問,並要當初申辦資料時,遠傳說已教給債權公司請他去跟他們要,完全推給對方,連門號是什麼,何時被盜辦的,完全不肯告知,後來過了一兩天哥哥的公司告知有一強制扣款是手機欠費的,完全不知竟然已經到法院下強制扣款命令了,但哥哥卻從未接到任何關於這門號的資料帳單,及法院通知,就要被強制扣款四萬多元,真的很冤....所以想請問律師這種情形我們還能提出異議嗎
您好:
刪除就民事上,如果已經到了強制執行的地步,除非向對方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並提供擔保金,否則是無法停止執行的。
如果被盜辦門號,如果涉及有他人偽造您哥哥簽名的情形,可以提出「偽造文書」的刑事告訴。請司法單位行文遠傳提供當初辦理門號的文件,從上面應該可以找到蛛絲馬跡。但是如果是您哥哥之前有同意朋友辦,但是之後忘記的話,提出偽造文書的告訴,可能會有誣告的問題!
李律師你好:
回覆刪除想請問我找貸款代辦已把個人的所得清單 身分證影本 健保卡影本傳照片給對方
對方傳給我一張代辦委託書給我 但我不想找他代辦了 可是我個人資料都在他那邊
是有做上僅供辦理貸款使用的註解 但我還是怕他拿我的個人資料去做壞事(怕塗改)
還有沒簽委任書只是mail跟通訊軟體上的詢問跟評估 這樣我該負任何的責任嗎?
您好:
刪除建議您可以寫一封「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明您提供這些資料是您的個人資料,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第4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要求對方返還這些個人資料且不准對方利用。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48條規定:「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規定。」請求主管機關裁罰。
李律師你好~想請問你因為我的身分證有不見過 好像被拿去辦電話卡 欠費三萬多 如果報警要怎樣做比較好
刪除您好~
回覆刪除已改版的學生證影本遺失了,
掛失作廢還有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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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15的最後一天,
我在學校工讀的組長把之前報帳申請用的學生證正面影本還我,
因為我們學校這學期已經全面換發新的學生證,
新的學生證只有照片系所和姓名,
可是舊版學生證有姓名、學號、系所、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我確定是在學校遺失的12/31拿到,
當天要坐校車之前找就不見了,
我跑了那天經過的地方去問去找大家都說沒有看到,
就算證件影本無效了
但上面個人資料寫得很清楚!!!!
怎麼辦???
我明天還要再跑一趟學校註冊組問~~~~~
您好:
刪除學生證目前應該還無法用來辦理貸款或是信用卡,所以被有心人士利用的犯罪的機會應該相對較小。
您可以問問看學校學生證是否有有單位針對學生證作掛失的記錄,如果有的話,可以就向承辦單位作掛失記錄應該就可以了!
李律師您好:想請教您一些問題在2015年12月初我去一間公司應徵 公司裡面的人把我的身份證&畢業證書 拿去掃瞄成電子檔 存在他的電腦 我還有交銀行存褶的正面影本給他。我在2015年12月底時離職了,想問我的 身份證&畢業證書影本 的電子檔資料 會不會被拿去盜用or從事不法用途或是辦信用卡做保人or借錢 之類的情況發生,我該如何自保 百忙之中打擾您真不好意思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辦理信用卡和貸款作保,銀行一般除了雙證件之外,還會核對真實的身分,還會要求身實簽名,只憑證件就辦理貸款或信用卡的機會應該是不大。
建議您可以寫一封「存證信函」給公司,說明之前您應徵提供這些資料是您的個人資料,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第4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要求對方返還這些個人資料且不准對方利用。
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48條規定:「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二、違反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或第十三條規定。」請求主管機關裁罰。
一方面如果您有寄存證信函,之後若有任何狀況發生,也可以把存證信函當作自己有利的證據!
李律師您好!
回覆刪除我弟弟一年半前北上桃園工作,到租屋處附近的通訊行申辨台哥大門號一隻!半年後離職回中部收到台哥大寄來的電話費帳單十多隻門號費用高的嚇人!我弟年輕不懂事天真以為又沒有申辦使用這些門號沒去理會它!直到最近我休假回老家時接到台哥大委託的催繳公司的電話才曉得此事,對方揚言提吿詐欺不當得利!台哥大方面也是一直摧我弟繳清費用不聽我們的解釋!只說他們有我弟的申辦資料不怕走法院!請問律師我們有什麼辦法處理此事?家中長輩已被摧繳電話騷擾半年多了!打擾了!謝謝
您好:
刪除如果真的只有辦一隻門號,其他門號不是您弟弟辦的,您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如果法院認定其他的門號確實不是您弟弟所辦,就會判決其他的帳單債權不存在。您弟弟就不用還這些不該還的錢。
但是,如果這些電話都是您弟弟簽名辦的,只是記不得,而您弟弟當時又已經滿二十歲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那您的弟弟就可能要和台哥大協商還款金額,在沒還款或取得協商前,台哥大是有權利向您弟弟求償的!
李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下問題
回覆刪除狀況如右:最近發現有人用我的名字辦line的帳號 雖然沒有騙錢之類的 但發現竟然用我的名義向我同學買書 結果發現是我另一個同學惡作劇 不過我已經報警了 怎麼辦 我同學只是開玩笑而已 有罪嗎
您好:
刪除報警有分「報案」和「報備」,報案就是有「報案三聯單」,如果是報案的情況,您可以去警察局說是一場誤會,向警察局說要撤案。如果只是「報備」,因為還沒有進入告訴程序,就比較沒有關係,暫時不用處置。
律師你好
回覆刪除本人在3/18號在光南遇到綺x登直銷人員上前推銷
那時頭腦秀逗也有購買了一套課程繳費方式是一個月1000繳36期,也簽定了合約簽定合約時他們有拍身分證照片,也有融資公司打電話核對資料
但是隔了幾小時後決定不想購買這套課程,廠商說要退可以,要購買使用過的產品大約4000元的產品,合約要在當面撕毀
想問說
這樣電話核對資料還有效力嘛?
您好:
刪除關於傳銷契約的終止及解除,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規定:「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三十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契約。
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傳銷商退貨之
申請、受領傳銷商送回之商品,並返還傳銷商購買退貨商品所付價金及其
他給付多層次傳銷事業之款項。
多層次傳銷事業依前項規定返還傳銷商之款項,得扣除商品返還時因可歸
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因該進貨對該傳銷商給付之
獎金或報酬。
由多層次傳銷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該商品所需運費。」
所以依照上面的規定,就算簽有契約,您可以用書面(即存證信函,網路上有word格式可以下載)的方式寄給該公司,主張解約,如果買東西,可以主張退款。如果廠商不願意退款,您可以向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主管機關會依法處直銷公司10萬元至500萬元的罰鍰。直到直銷公司改正為止。
李律師您好:
回覆刪除想請問一下,我曾到某家通訊行辦過A電信之門號,但最近到B電信發現,我曾在B電信辦過一筆門號,(推測應該是那家通訊行為了賺兩家電信的佣金,而先幫我辦B的門號再轉出到A電信)。
但我到B門號申請調閱申請書正本,卻告訴我正本根本沒回到電信公司那,請問這種情況我還有辦法提出偽造文書之告訴嗎?就算只是為了賺佣金,也不該沒經過我允許就在B電信辦門號吧,請問這樣我是無法追究的嗎?謝謝。
您好:
刪除如果您已經到B門號的電信公司把申請書調出來,應該可以判斷上面是不是您的簽名,如果不是,通訊行在未經您的授權下所為的簽名,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刑法》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您拿著申請書到原通訊行找當時承辦人員釐清,看要如何處理,如果對方態度不佳,也不打算處理,而您又想追究的話,您可以考慮去對承辦人員提起偽造文書的告訴。
李律師您好:我朋友證件掉了,他事後有去補辦,結果某天警局打來說我的朋友涉傷害罪,才發現原來當時我朋友證件被人盜用。原來是有人在網咖鬧事,警察也到現場,結果撿到我證件的人把我的證件交給警察登記。請問我朋友該怎麼辦?還有我是否可以告使用我證件的人?要告什麼?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一、如果要去補辦,應該就有補辦記錄,可以向警察提出!
二、如果有不在場證明也可提出!,例如當天同行的人,或是當天消費的發票!
三、如果對方拿的身分證經過偽造或變造,也可提出偽造文書罪的告訴!
另外戶籍法第75條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
刪除製作筆錄的過程中,對方應該會簽上您朋友的名字。
刪除這會構成偽造署押罪。
《刑法》第217條規定:「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師您好,我朋友的門號被他前男友拿去用,分手後積欠了兩萬多沒繳,後來我朋友收到電信公司的催繳函,已前去繳清,他前男友私下說會還錢給我朋友,可是人卻搞失蹤,甚至封鎖我朋友臉書與line,請問有辦法將這筆錢討回嗎?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如果對方不出面,依法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或聲請支付命令向對方請求。
李律師您好:
回覆刪除在2016/9月我朋友稱他在通訊行工作,他說公司一直給他業績壓力,家人住院又需要賺錢,想要我幫他衝業績,一開始我拒絕他,但後來他一直懇求我拜託我,他說只要填寫三份行動門號申請書(兩遠傳一台灣),不需要我的證件,並且口頭承諾絕對不會去申辦門號和手機,基於是朋友的份上我答應他了,填寫完申請書後,事隔幾天他又來找我,他說我的資料有填寫錯,拜託我借他雙證件,當下我也並沒有想那麼多就借了,但他沒有馬上還給我,中間隔了四到五天我一直跟他要他才給我,他還私自刻了一顆我名字的印章,但我沒特別去追究,10月中我收到電信局帳單,才發現我被騙了他去申辦門號,而且我還收到宜蘭的傳票,上面載記竊盜罪,可是我人都在臺北阿,當下我一直傳訊息找我那個朋友想問清楚,他說他辦了門號然後門號給別人使用,並傳他人身分證圖檔給我,隨後我先到電信局向電話人員陳述我的遭遇,電信人員先幫我查了合約及申請當初的合約書出來,發現對方拿了手機並且申辦1399的月租費,合約書上面我看完發現,有幾張當初並沒有看過的單子,而且有些地方也不是我的簽名,甚至台灣大那份合約都不是我的簽名,然後三份合約書上面的承辦人也都不是我朋友的名字,於是電信人員建議我先辦理掛失,控制對方繼續使用的行為,因為解約就要馬上付違約金,10/27去宜蘭偵查隊那做筆錄時,我也有把我朋友跟我的對話紀錄印下來提供給警察,做完筆錄回臺北後,我也去警察局報案,向我那個朋友提出詐欺告訴,然後12/27去宜蘭地檢署,向檢察官陳述整件事情後,檢察官問完話後我就離開,現在已經等了三個月都還沒有後續,想請問李律師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 是不是宜蘭的刑事案件沒有那麼快~ 可是臺北這邊提告的民事部分怎麼也都沒有任何進展~ 不知道這提告的部分我會不會告贏對方,是不是合約書上只要有一處不是我簽字簽名就代表被偽造被冒充呢~
當初我那個朋友給我簽的東西我也都沒有注意看仔細,事後才知道在通訊行那有一張是跳件賠償合約書,上面有我的親自簽名及蓋章還被拍照存證~ 雖然我有去電信局及別家通訊行詢問過,門市人員的說那張條件賠償好像是有問題的合約書,因為外面都沒有那張存在過,能不能勞煩李律師給我一些方向,讓我有所做準備,拜託您了,謝謝
您好:
刪除一、是否成立偽造文書:第一點要看是不是自己的簽名。如果不是自己的簽名,就要看簽名的人有沒有得到您的授權,代您簽名。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況,對方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
二、宜蘭地檢署如果沒有開庭,您可以依照傳票上的電話,打電話去問書記官目前的偵辦進度,還有是否還要補什麼資料給地檢署。也可以寫聲請狀去請地檢署開庭,這是比較正式的作法。
三、台北民事的部分,可能是法院要看刑事認定是否起訴或判刑,再決定後續的處理方式。您也可以拿著身分證到法院去查目前由何股承辦,及案號為何?並打電話給書記官問目前的進度,還有是否還要補什麼資料給法院。
您好:前幾天有拍身份證正反面及存摺封面用line傳給別人,這樣會有問題嗎? 被盜用之類
回覆刪除您好:
刪除如果要把身分證傳給別人,一定要在身分證上加註用途,以減低他人盜用的風險!